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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2年企业职工病退工作的公告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开展我县2022年度企业职工病退工作,现将病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提交申请时间
病退申请受理时间为:5月5日至5月18日
二、提交申请地点
1.我县灵活就业人员到各自档案托管单位提交病退申请。
2.企业正常参保职工:向所在企业提交病退申请。
三、鉴定费收费标准
2022年度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费收费标准按冀发改公价〔2020〕1212号文件执行,即鉴定费按400元/人收取。
详情请登录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s://www.hext.lss.gov.cn/。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 3690255
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3690269
县人社局保险管理股 7185775
2022年度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须知
一、申报条件
(一)经原劳动部门批准招用的国有、集体企业原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现仍在企业工作的,或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后因企业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包括灵活就业)的。
国有、集体企业系指《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规定》(国发〔78〕104号)规定范围的企业。
(二)达到国家规定的因病提前退休年龄,即:依据档案记载,男职工为1972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职工为1977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三)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温馨提示:建立个人帐户后连续缴费5年以上方可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二、申请受理
病退申请受理时间为:5月5日至5月18日。
(一)我县灵活就业人员到各自档案托管单位提交病退申请。
(二)企业正常参保职工:向所在企业提交病退申请。
注:各项病退表单资料可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https://www.hext.lss.gov.cn/。
三、资格认定
(一)上报时间安排
职工本人向所在企业或档案保管单位提交申请,各企业或档案保管单位作为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我省相关规定,对职工人事档案等病退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病退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以及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身份和缴费年限等条件的,不得申报病退,并由单位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要严格执行职工办理病退信息公示制度,对申报病退职工的相关信息在用人单位(或社区)进行不少于七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县企业或档案保管单位应及时向县人社局养老保险行政部门上报资格认定材料。
(二)资格认定材料要求
2022年度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须由企业或档案管理单位提交退休资格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个人因病提前退休申请,需个人签字并按手印。
2、企业职工退休公示报告,公示期不少于7天。
3、申报人员人事档案,应按照人事档案管理规定规范整理、装钉(补充材料,如病退申请、补费单据、破产改制文件等可另册装钉)。
4、记录完整、连续的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对账单、账户确认表、最后一次补费单据或放弃补费申请手续。
5、《河北省参保人员提前退休核准表》,表格信息要逐项、逐格、工作简历逐段录入计算机打印,市本级一式四份,县(市、区)一式五份。
6、职工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表。
其他要求:一是对曾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因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包括灵活就业)的参保缴费人员,提供企业破产、改制的政策文件及职工领取安置费、经济补偿金的原始材料。二是对2009年7月1日以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及缴费凭证;对2012年9月21日后符合补缴养老保险费规定并补缴了养老保险费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书和补费到帐的凭证。三是涉及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凡接续临时工期间工龄问题的,应提供能证明在需接续工龄单位工作期间的工资表(或考勤表、临时工招工手续等)原件及复印件;凡接续上山下乡期间工龄问题的,如档案中没有经组织批准、盖章的上山下乡登记表和知青办出具的下乡接续手续的,应补充提供与上山下乡有关的原始材料并办理接续手续。四是有特殊贡献需提高退休待遇人员报批时,应携带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市级初次劳动能力鉴定和省级最终劳动能力鉴定两个步骤。对于经市局养老保险科资格认定通过的人员,所在企业或档案保管单位应在审核通过后,于5月27日前在河北人社网注册(办理河北CA)上传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一)基本申请信息填报
1、头像上传要传近期免冠照,用人单位办理人员可以用手机拍照上传或由本人家属拍照发给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上传。必须确保近期免冠照。
2、必须上传申请职工本人指纹照片 用人单位需要求职工在白纸上签名,并在名字上按手印,然后拍摄清晰照片上传。
3、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是根据注册信息自动回填的,可以修改。用人单位申报人必须进行核对,确保信息准确,不对或不全的必须填全。
4、主要伤病史必须与上传的职工诊断证明内容一致,可以根据职工需要简述发病时间、治疗过程及目前情况,但不得与诊断证明内容矛盾。
5、病情分类请在下拉菜单中选取,必须保持与上传的职工诊断证明内容一致。用人单位选取病情分类必须对应清楚,严禁随意选择。具体要求:
(1)中枢神经系统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选项对应的是高血压等各类基础病引起的脑出血、脑梗死、脑血栓等影响肢体肌力、言语、智能等中枢神经系统的疾病,以及椎间盘突出、进行性肌萎缩、臂丛神经损伤、脊柱损伤等疾病引起的表现为四肢肌力、运动感觉等障碍的周围神经肌肉疾病;
(2)呼吸系统疾病选项对应的是肺心病、肺气肿、支气管哮喘、气道物理化学损伤等引起的各类影响心肺功能的疾病;
(3)心脏疾病选项对应的是所有心血管病引起的心衰、心肌梗死、各类冠脉病变、心脏搭桥、支架以及心脏及大血管各种手术;
(4)血液疾病选项对应各类贫血、白血病、溶血类疾病等所有涉及血液方面的疾病;
(5)消化系统疾病选项对应肠胃、肝脏等脏器直接病变引起各类涉及消化系统的疾病;
(6)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选项对应肾脏、膀胱等泌尿系统器官直接病变引起各类涉及泌尿系统疾病;
(7)内分泌免疫性疾病选项对应糖尿病、风湿免疫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内分泌及免疫性疾病,由糖尿病引起的其他脏器损伤如肝肾眼等病变要求选择此选项;
(8)恶性肿瘤选项对应各类恶性肿瘤,不区别肿瘤部位,不得将肿瘤疾病对应到其他选项;
(9)眼科疾病选项对应直接眼部损伤及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应选择内分泌免疫性疾病选项;
(10)精神类疾病选项对应各类型精神障碍疾病,不得将智能损伤对应此选项;
(11)外伤及各类骨病选项对应各类外伤、各类骨病,糖尿病引发的肢端病变应选择内分泌免疫性疾病选项;
(12)其他特殊疾病慎重选择,仅限艾滋病等其他分类不能包含的特殊疾病。
(二)上传资料
1、上传材料第一项诊断证明需上传申报之日前三个月以内的诊断证明书原件,诊断证明书的疾病内容要与申请本次鉴定有关。此项最多上传5张照片,要求拍摄清晰,字迹可以辨认,原件签字印章完整,姓名对应准确。
2、第二项主要病历资料要求根据时间先后顺序依次上传初次确诊住院病历(住院首页及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近期住院病历(住院首页及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此项最多上传30张图片。不同病种具体要求:
(1)心脏病需上传心电图、心脏彩超等检查报告;
(2)糖尿病、肝病等内分泌及免疫性疾病需上传能反映疾病程度的3年以内的化验单;
(3)中枢神经系统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上传影像片子同时需上传反映四肢肌力情况的病历资料及检查报告;
(4)恶性肿瘤需上传病理诊断报告;
(5)精神类疾病上传专科医学诊断书需要具有精神疾病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上传3至5年的住院病历资料(住院首页及出院小结),如为门诊病历需有医疗机构病历专用章并完整上传;
(6)眼科疾病需上传近期视力检查、验光诊断,矫正视力检测结果及必要的专科客观检查报告;
(7)听力障碍疾病需上传近期电测听检测结果及必要的专科客观检查报告;
(8)癫痫病需上传3年以上的住院病历(住院首页及出院小结)或门诊完整病历及历次脑电图检测报告。
(9)其他特殊疾病必须上传反映病情程度的病历资料及检查报告。
3、第三项影像片子最多上传5张图片,具体要求:
(1)中枢神经系统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要求上传早期发病时及距申报之日最近日期颅脑影像片子。要求拍摄整张影像片子同时,拍摄影像片子编号、姓名、日期的局部清晰照片。
(2)外伤及各类骨病要求上传受伤当时或明确诊断时及距申报之日最近日期影像片子,外伤要求拍清部位,股骨头坏死要求拍清双侧,强直性脊柱炎要求拍清累及脊柱节段。同时要求拍摄影像片子编号、姓名、日期的局部清晰照片。
4、第五项近期手持身份证本人照片上传要求职工本人手持身份证于胸前拍摄,拍摄清楚本人头像及身份证正面字迹。此项内容为现场鉴定时身份核实依据,申报单位未按要求拍摄上传的,不得审核通过。
5、第六项用人单位病退申报材料审核承诺书,系统中将提供模板下载,要求用人单位下载打印后认真填写,签字、盖公章并拍照上传。
(三)其他要求
1、所有上传的病历资料需由县级(包括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
2、职工个人提供的各类用于证明病情的其他文字性材料,要由职工亲笔签名(抑郁症、精神病患者等不具备正常行为能力的职工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字),并写上“申请2022年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专用”字样。
3、用人单位提供的各类用于证明职工病情的其他文字性材料(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核对,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伤保险科)对单位上传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人员,于6月1日前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伤保险科)交纳劳动能力鉴定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伤保险科)择期组织进行初次劳动能力鉴定。
五、温馨提示
(一)职工个人要认真对照办理病退的申报条件(本须知第一条)后提出申请,如在办理病退手续过程中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将会随时被取消办理资格。
(二)申报个人和单位在申报、办理病退期间要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耽误病退的,责任自负。
(三)自人社部门受理报名后,所有申报办理2022年度病退人员因各种原因去世的,请及时通知县人社局保险管理股,凡未通知者后果自负。
(四)申报办理病退后,原则上不予补缴养老保险费,对于确实符合补缴条件的,在职工自愿的前提下按规定可申请补缴,但必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五)申请病退的职工在《河北省参保人员提前退休核准表》上签字时,请认真核对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种时间等信息,凡经省里核准提前退休后,一律不再更改上述信息。
(六)申请办理病退人员统一参加初次劳动能力鉴定,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上报单位另行通知到个人,申报人员要注意自身人身安全,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出行,根据自身需要携带药物和安排陪护。遇有特殊情况,申报人员要及时通过所属企业或档案管理单位向市劳鉴委上报,无故不参加初次劳动能力鉴定且不报告的,视作自动放弃病退鉴定资格。
(七)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病退鉴定资格,并由纪检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举报电话:7199792
(八)详情请登录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s://www.hext.lss.gov.cn/。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 3690255
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3690269
县人社局保险管理股 7185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