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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现场】临城赵云大道岗头村附近发生一起汽车撞人事故

    信息发布者:shuaishuai123
    2018-07-03 13:33:24   转载

    临城县村网通讯

    轿车行经路口不减速,电动车不注意观察,轿车直接把电动车撞飞!

    近日在临城县赵云大道岗头村附近路段,发生一起轿车与电动车的交通事故,轿车行车记录仪清晰的记录了事发过程,轿车沿赵云大道由西向东经过路口前未减速,电动车驾驶人由西向东过路口未左右观察、未确保安全,结果轿车直接把电动车及骑电动车人撞飞。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4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9条第2非机动车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所以这起事故双方都有责任,临城交警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行经路口切记仔细观察、切勿快行。

    (交警队 郝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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