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及18个专项实施方案决策部署,规范和加强省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切实改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经省政府同意,河北制定了《河北省省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省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财政补助资金是指省财政用于全省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补助资金。资金包括中央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资金,省级大气污染防治、电代煤气代煤等专项资金。